用户名:
密码:
新用户注册
使用说明
首 页
|
标准查询
|
出版发布信息
|
政策法规
|
国际标准化
|
标准化知识
|
油标委机构
|
图片新闻
|
会员单位
|
书目推荐
|
石油工业标准化信息系统
|
石油标准化论坛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检定任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执行规定的检定任务,出具检定证或加盖检定印,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计量检定印、证包括:
(一)检定证书;
(二)检定结果通知书;
(三)检定合格证书;
(四)检定合格印: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
(五)注销印。计量检定印、证的规格、式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条 计量检定印、证上使用的代号,按照全国行政区划编排。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被授权单位的,由授权单位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代号,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件,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第六条 计量器具经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七条 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注销原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印、证。
第八条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检定单位印章。
第九条 检定合格印应清晰完整。残缺、磨损的检定合格印、应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 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的计量检定印,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定点监制。定做计量检定印、证,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证明。
第十二条 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查询
查询信息:
SY石油天然气行标
ISO/API标准目录
·SY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钻采设备
|
石油工程设计
仪器仪表
|
石油地质
石油管材
|
采油采气
油气田开发
|
石油工程施工
石油钻井
|
石油天然气计量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
石油测井
石油物探
|
石油信息
劳动定额
|
油气储运
石油安全
|
石油物资采购
石油节能
|
海洋石油
·ISO标准(石油天然气部分)
TC67石油/石化及天然气工业用设备材料及海上结构
TC28石油产品和润滑剂
TC193天然气
·API标准
勘探与生产
|
石油计量
市场销售
|
管道输送
安全与防火
|
储罐
|
阀门
工业培训
|
健康与环境
--专标委站点--
TC03石油仪器仪表专标委
TC04石油地质勘探专标委
TC05石油管材专标委
TC06采油采气专标委
TC07油气田开发专标委
TC08石油工程建设专标委
TC09石油钻井工程专标委
TC10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专标委
TC11石油测井专标委
TC12石油物探专标委
TC14石油信息与计算机应用专标委
TC15石油工业劳动定员定额专标委
TC17海洋石油工程专标委
TC18油气储运专标委
TC20石油工业安全专标委
TC23石油工业节能节水专标委
TC96钻采专标委
--石油内部网相关--
中油股份标准化信息网
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国内标准化相关--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咨询网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出版社
中国标准化协会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机械工业标准化网站
中国机械标准服务网
石油出版网
标准图书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国际标准化相关--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美国石油学会(API)
美国标准学会(ANSI)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
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ASTM)
德国标准化学会(DIN)
英国标准学会(BSI)
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
瑞典标准化委员会
中石油
中石化
中海油
国家标准委
国际标准化组织
美国石油学会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站点导航
|
电子邮件
主办单位:石油标准化研究所 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版权所有:石油标准化研究所
京ICP备05047099号
客户服务电话:(010)62097142 电子邮件:
petrostd1@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