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文件要求,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设计分标委于2008年4月24-26日在苏州市,组织召开了由中国石油规划总院负责修订的《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技术审查会。技术审查组由13个单位的15位成员组成,审查组成员本着行业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协调性的原则,对标准送审稿条文进行审查,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标准的结构、文字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审查组成员一致认为:编写单位在该标准修订工作中,对当前技术发展和生产实际需要做了广泛调研,收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删除了在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中已有详细条文规定的有关“输油气管道变电站”部分;增加了气田及滩海陆采油气田工程设计的有关要求。修订后的标准内容要求全面、结构合理,与相关标准协调性加强。会议通过了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同意按本次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报批。
设计分标委 王小林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